何不“奇特”一些?之避实击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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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一篇博文我和大家分享了,(广告)文案要尽量“奇特”一些,打破常规别落入俗套,否则人们不会有兴趣驻足停留,也无法形成长期记忆,只能让自己的主张,商品淹没在茫茫网海之中。

但这并不意味着要让你失去自我,把自己硬往一些文案的条条框框里塞,而是说阐述同样的道理,换一种表达方式产生的“震撼”,回味与说服效果是绝对不同的。

“奇特”的表达手法——避实击虚就比较常用。“奇特”的载体首当其冲的就是视频,视频可以节省商家大量的广告费这个无须多谈。

请看下面这段视频,同样是表达“重视交通安全”你觉得哪一个更能触动你的心灵?

 

这两段视频都非常感人,我觉得不分上下。
但从制作成本上来看,第一个要比第二个的制作成本少很多。
第一个留给人更多的思考空间,我看了五六次。我是这样想的:一家三口其乐融融,父亲是家里的顶梁柱,要经常出门在外打拼,但车祸猛于虎,它总是凶猛的迎面袭击,而系好“安全带”(对妻子与孩子的感情牵挂)则可以很大程度上避免悲剧的发生。

第二个的制作更像是看一部大片:每个肇事主人公或许是因为酒后驾车,疯狂飙车,高速路上停车,开车分心,不仅让自己一命呜呼,(或高位截瘫)更强行给别人幸福的家庭画上句号。

为什么效果差不多,但是制作成本差距那么大呢?我觉得这就是避实击虚的表达手法帮了大忙。
第二个的制作成本要高出第一个视频几倍甚至几十倍,运用了直接表达主题的方式:大量的演员,不同的场景,不同的道具,不同品牌的汽车,血腥的现场..........使人一看就明白“车祸猛于虎”。

第一个视频拍摄的场景在家里,并没有出现汽车卡车,更没有出现令人恐怖的血腥场面,仅仅一家三口就温馨的演绎了一部交通安全公益广告。

这样的避实击虚表达手法对我们销售商品有什么帮助呢?
请看下面这段视频

我一开始看,只是以为又是宣传要重视“同志”之类的公益广告,但看到最后彻底明白。
可以说“避实击虚”是外国人做广告创意常用的表达手法,这样的避实击虚“奇特”妙想,你能忘记这个商品吗?

weinx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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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dmin
  • 本文由 发表于 2010年2月12日05:39: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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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论  6  访客  6
    • 一缕醇香 3

      看了唐老师的避实击虚让我想起了以前看过一个葡萄酒的广告,

      但是他的画面中,只出现了葡萄皮和葡萄籽,还有一行字“这些我们留下”……

      我觉得这样的广告非常有深意,

        • tangxu

          @ 一缕醇香 是的,值得我们反复回味~

        • 安玉良老师 5

          现在太多的人,就是硬性的去套别人的东西。
          这样对自己发展相当不利。刚刚开始还可以。
          但只停在那,就不好了。

          新年快乐!

            • tangxu

              @ 安玉良老师 是的,是的,
              不要失去特色,失去自我,把自己硬往一些文案的条条框框里塞,而是说阐述同样的道理,换一种表达方式产生的“震撼”,回味与说服效果是绝对不同的。

            • 胡棠宇 5

              2010年新的开始,很荣幸在唐老师这里汲取新的知识。

              • 功夫熊猫 2

                视频 真的都很不错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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